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5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苏师大学委〔2023〕8号)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健康和谐的身心秩序,以阳光心态、强健体魄,开启青春筑梦新征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二届“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
二、活动对象
校领导、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各学院副书记、心理辅导员和学生代表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2日14:00-16:30
四、活动地点
泉山校区两馆之间、至善路和校医院大厅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第十二届“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开幕式,并填写《第十二届“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参加人员统计表》,于3月21日17: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413904665@qq.com。
2.请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积极组织、有序引导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春暖花开”、“至善路”心理大集和健康义诊等活动。
联系人:赵凡睿,联系电话:83656257,18852202384。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