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故事汇•师长篇(六)
发表日期: 2015-03-14 | 文章作者: 王 力
还能记起的青春
王 力
作者简介:王力,1968年出生,男,文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当代外国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合著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教育厅科研课题2项,曾获江苏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获校级奖励10多次。
当我的孩子进入大学的时候,再来说自己的青春,真的感觉很茫然,这个东西我肯定有过,看别人的青春回忆有时不免奇怪,他怎么就记得那么清楚?我的青春只剩下情节和散乱的细节,和人事怎么就对不上号了呢?
高中生活基本上是千篇一律的,只有一件事确凿无疑,从高二开始逃课,到离学校五六里的地方去看武侠小说。那家出租书屋的老板从不降价,只好节衣缩食,想来真是愧对父母。直到今天仍对那百十本武侠小说记忆犹新,虽然是类型化的叙事,但是一腔少年豪情还屡屡被唤起。港台武侠小说如数家珍,理科成绩一落千丈,由高一时的全校第一滑到理科班的中下等了。无奈转到文科,点灯熬油念背。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非常沮丧,中文师范专业。这应该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梦想破灭,记忆特别深刻。
我的大学同班同学情况大都差不多,都是因为“服从”走到一起,至今聚会对此仍耿耿于怀。梦破之后容易放纵自己,所以第一年是狂玩。有高中时背诵语文课本和历史地理的底子,考试及格不难,反正是干教师的命了,也无需把读书当做一回事。不会打篮球就跟着别人跑,接球就是三步上篮,图个大汗淋漓的痛快。篮球终于没有打好,身高不够是次要原因,主要是因为看别人玩得如花一般的动作轮到自己就彻底变形了,接球脱手、投篮不中、不肯耐心学也没人肯耐心教,不中用就直接换下场呆看。基本功不行,永远只能在场外,即使机遇像那突然到手的球,惊喜之余便是张皇失措。
那时每学年都有劳动周,或到食堂帮忙择菜抬蒸笼,或到图书馆帮忙整理书籍抄卡片,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有直接帮助,比较悠闲的活儿是跟着一位后勤的师傅去各处除草拾掇杂物。我每次都自告奋勇到食堂或者图书馆去,目的并不高尚,结识一个食堂打饭的师傅,下边一年就专到他的窗口去打饭菜,送上笑容拿五分菜票换一顿饱饭,节省部分现金。现在说起来,这只能算是特殊年代的人际关系学,如今是用不上了。不过,至今想起那两位师傅,心里温暖得很。
选择去图书馆,其实和今天我所做的现代文学教学没有多大关系,更没想后来到大学里教书。麻利地整理好书架,管理员就走开不问,老是看一排排书脊上的标题也很无聊。凳子有的是,可以看小说,纯属消遣,没到下班时间是不能走的。看书快的习惯就是那时养成的,就想抓紧一上午看完一本,不然下午可能就被别人借走了,的是观其大略不求甚解。而且偏重短篇集子,即使看不完也无太大遗憾,戏剧也当做小说看。如果说有什么获益,那就是了解了不少故事情节,后来读弗莱的原型理论很容易。其实,无目的的看书,留在记忆里是最深刻的,很难忘记。似乎可以比作原矿,遇到适宜的敲击,比如理论训练,它就迅速被激活了。相比之下,后来在理论训练的驱使下细读的作品,固然理解更为细腻,却总是不自觉地联系起那些最初读过的东西。这种看似茫然的情况,我问过几个同龄人,觉得大概是我们青年时代读书最大的特点之一。
那时像我这样从农村进入大学的人,没有电视看又不听广播不读报,没有什么娱乐,也没有明确的追求,这种读书法子也时断时续。晚上还要老老实实上两节自习,班长负责点名,逐日上报系领导。这时也不大逃课,出去要花钱,况且投影放映的港台武打片还不如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诱人。就这样无所谓的看书,渐渐成了习惯。老师讲的东西现在基本上记不起来了,大体上忘不了一点,那就是这些老师都讲到不少好书,后来凭感觉看了一些,杂糅在脑中。经历过文革的老师们一说到某本好书,声调都会高起来,这一点令我至今很感动。周本淳先生跟着竺可桢先生在抗战中辗转迁徙的浙大上学,七十岁了还开讲唐人绝句,虽然他一口合肥话几乎完全听不懂,但是他喜欢每首诗朗诵个两三遍,音韵总是能听出来的,觉得很美。他最喜欢朗诵柳宗元的诗。
一个同学对我影响很大,他在图书馆处理旧书的时候花六毛钱买了一本闻一多的《神话与诗》,偶尔一翻觉得很有意思,他又不肯转卖。我忽然起了雄心,向他借来,保证十天归还,每天用活页纸抄录。这是生平第一次抄写这么厚的书,后来还抄写过《道德经》。也只有年轻时才会这么干,就为了省个块儿八毛的。还曾经有一个学期到图书馆专门读《文史哲》,杂七杂八摘抄了不少东西,原因在这个杂志的题目,觉得很宏大。抄本早都不知丢哪儿去了,不过一些字句和书的大体内容还记得。本科毕业二十周年聚会,问起那同学,他的书也不知放哪儿了,他对我还记得他的书既惊且佩,我也觉得自己曾经的抄书行为似乎很有意思。书非借不能读,其实是读书人的自嘲;好书满架徒以收藏丰富而自得,便是人到中年的普遍情况了。
相处的最好的同学要考研,因为他女朋友要考研。怕人说闲话,邀我一起陪读,而且经常给我买饭,于情于理都无法推辞。我根本不知道研究生是干什么的,但是老师们都说给人一滴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我哪有一桶,况且毕业后分配到重点中学或者普通中学那还是不一样的。人皆有上进心,尽管我的上进心只不过是分到重点中学,待遇好一点。当然,也没有进得了重点中学,是不堪提的后话。
陪读也有好处,总不能每天都拿同样的书坐在自修室里,人家女朋友肯定会笑话的。那时对大学生恋爱管得比较严,愿意坦诚相告并且郑重邀请,又在那里比肩苦读,我怎么好意思趴着睡觉?信任的力量是巨大的,我不能给朋友丢脸,便开始看作家全集。鲁迅的小说杂文都看了,那时对书信和日记不感兴趣,老舍和茅盾的小说也看了一些。结果他们两个都没考上,毕业就结婚了,我的闲散读书生活也随毕业宣告结束。至于考研考博,很大程度上都是生活所迫,提不得了。读书的习惯倒是丢不掉了,依然选择比较杂,这大概也是青年时代养成的,觉得不太好,也不想改了。
编辑:孟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