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
本人在徐州师范大学学习期间申请并获得了贵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现即将毕业离校,作为借款人,向贵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我的基本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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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及班级 |
| 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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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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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方式 | ||||||||
父亲姓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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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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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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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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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泉山支行联系人:蒋经理 联系电话:0516—83990112 | |||||||
2.毕业后30日内将最新联系方式电话告知贷款银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保证在变动后15天内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贷款银行。
3.严格按照与贷款银行约定的还款计划提前5天存入贷款银行卡或存折,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4.如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保证在贷款到期后的5日内及时与贷款银行联系,说明原因,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否则,贷款银行将有权将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及违约情况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