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11-12浏览:313设置

 

 

各学院、卓培部:

    为了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苏教办助[2013]7号、教助中心[2013]81号《关于在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应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宣传,并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受资助学生参与此次征文活动。各学院、卓培部最终上报征文数量应不少于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人数的10%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起止时问:201310月16日—201311月16日。

   (三)征文上报:请各学院于20131116日前将学院征文材料上报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人:闫辉。联系方式:3260

   (四)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

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

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

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征文表彰

学校将从各学院征文中选取优秀作品,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再择优上报教育部。教育部最终在全国范围内选出特别奖1名,青春励志奖50名,杰出奖2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50名。1名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3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50名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杰出奖和优秀奖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50名组织奖的获得单位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活动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

   

附件:《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办助[2013]7号、《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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