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12-15浏览:120设置

各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思政司决定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做好我省高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关于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6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高校以此次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总结,积极开展本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09年度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全体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最佳辅导员人选参加“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并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报名材料(含电子版)于2010年1月15日前分别寄送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我厅社政处。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联系人:朱伟、石莹,电话:0531-88362836,88366713,电子邮箱:fudaoyuan@sdu.edu.cn,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18楼128室“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邮编:250100。
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陈金龙,电话:025-83335363,电子邮箱:szc1511@163.com,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附件:《关于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67号)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关于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09〕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09年度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辅导员研究会)、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
网络支持单位:新华网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
        三、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2009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五)已获得“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评选名额
       1.“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
       2.“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
       3.“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若干名。
       六、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本次活动于即日起启动,各高校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每校限报1人),将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可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和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下载)及相关事迹材料(另附页,3000字以内)于2010年1月15日前寄至辅导员研究会(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udaoyuan@sdu.edu.cn。
       2.组织评审:成立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的事迹材料对各高校报送推荐的辅导员进行匿名评审;评审分初选、100进30和终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晋级的辅导员事迹在新华网上进行展示,并开通网上评论;2010年5月确定最终人选。
       3.名单公示:将最终确定的获奖名单在新华网和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表彰宣传: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颁奖晚会;邀请获得“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参加2010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获得“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将入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立德树人》系列丛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七、相关说明
     (一)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二)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三)相关信息请关注新华网及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辅导员研究会联系人:
      朱 伟,0531-88362836
      石 莹,0531-88366713
      电子邮箱:fudaoyuan@sd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18楼128室“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邮编:250100
 
     附件:报名表.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09年12月9日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联系电话:0516-83656242 | 办公信箱:xsc@jsnu.edu.cn | 信访邮箱:xscxf@jsnu.edu.cn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 邮编:221116
CopyRight 2015 © 江苏师范大学招学生工作处版权所有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