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期留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4-07-03浏览:353设置

 

各学院(部): 

2014年暑假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全面保障学生安全

 1.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稳定”的方针,提高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2.明确各学院副书记为学院留校学生假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班级留校学生主要负责人。

3. 各学院必须按要求与假期留校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导致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 集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各院(部)在放假前要对所有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清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要特别告诫所有学生注意游泳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

2.教育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留校住宿资格,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分。

3.教育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应提前向学院申请变更住宿时间,如中途需要外出不能回学校住宿的,应及时向自己的联系责任老师请假,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4. 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等。

三、建立信息报送系统,切实掌握学生动态

1. 各学院(部)在留校学生中确定各年级总负责人和楼幢联系人,建立学生→楼幢联系人→总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学校的信息报送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2.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性地与本班留校学生联系,采用走访寝室、电话抽查、学生协查等方式掌握本班学生动态。

四、加强管理,确保假期学生和校园安全

1.要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各学院(部)要组织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学生自修教室,有可能对学生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通报。

2.建立假期学生安全家校联系机制。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联系。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家长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妥善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要按照《学生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冷静、妥善处理。第一时间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并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维护好现场秩序,安抚现场学生情绪。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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