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教育部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正在进行中(附件1),现将申报的具体工作流程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职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均可。
二、申报流程
1.合作单位洽谈。申报者访问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根据筛选条件查阅用人单位发布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发布的申报项目和需求,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洽谈合作事宜。
2.申报账号开通。没有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账号的申报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填写申报人员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263156801@qq.com,学工处将在2个工作日内开通账号。账号开通后,可登录就业育人项目平台,点击“校企合作申请(高校申报用户)”,完善个人信息。项目申报人员请加入QQ工作群:735625461,及时沟通个人账户及申报事宜。
3.合作对接申请。访问就业育人项目网站,“登录”用户身份请选择“高校申报用户”,登录就业育人项目后台,双击左侧“校企合作管理”,点击“申请校企合作”,通过查询,搜索到已完成线下对接用人单位发布的项目,点击该项目右侧操作栏“审核校企合作”,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盖章版项目申请书(附件3),提交对接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考用户手册(附件4)。
4.用人单位论证。用人单位收到项目对接申请后,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审批通过后,与申报人确定项目合作内容,签订由学校签署盖章的《项目合作协议》(附件5)。项目申请书、协议书用印办理流程见附件(附件6)。
5.立项申报管理。申报人上传将立项材料(合作协议等)上传平台,经校级管理员核验通过后报省级管理员,由省教育厅开展常态化评审,提交立项结果。
三、项目管理
自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起,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实行动态审核、常态化运行模式。用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即时申报,部、省、校三级动态审核推荐。发布项目、申请对接、立项申报及审核推荐均需在本期开展时间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就业育人项目申报人要结合国家战略、就业市场、用人单位需求及学校、学院专业特色和特点,邀请用人单位参与就业课程设置、案例开发、师资队伍培训等,为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撑。
2.各学院应将此项工作作为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人才供需有效对接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组织动员辅导员、专业教师等按照工作流程积极申报。邀请用人单位参与专业核心职业素养等课程设置、职场案例开发等,用好校内外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五、其他
联系人:魏永俊
电话:83656253(56253)
附件5.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