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升自我调适技能,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气象员队伍的建设,有效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气象员在预防、识别及干预学生心理问题过程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针对2024级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心理气象员的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此次培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级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气象员。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12月。
三、培训形式
1.线上学习。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公众号,关注公众号,选择“毫末平台”,点击“心委培训”,免费实名注册,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专题学习。
2.线下学习。心理委员培训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各学院共同开展,心理中心负责培训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自行安排时间培训各学院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以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团体辅导活动与网络课程理论学习等形式进行。
四、考核要求
培训考核由线上课程学习与测验、线下讲座考勤、团体辅导活动的参与程度等方面组成。
五、培训要求
1.认真组织,高度重视。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气象员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同时,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过程中如需要专业支持可与心理中心老师进行对接(见附件2)。
2.注重质量,保证效果。参加培训的同学请认真学习,积极互动,不缺课、不迟到和早退。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提前向学院心理辅导员请假并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及时总结,实践应用。请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将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的活动总结、活动图片、参加培训学生名单等材料制成压缩包以“学院+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鼓励学生在培训后组织小组讨论,深化理解,分享实践心得。
4.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赵雪,办公电话:83656257,邮箱:psy@jsnu.edu.cn ,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C座一楼。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2024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课程安排表.docx
2.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各学院宿舍心理气象员培训对接人员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