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强化学习规范、促进管理创优”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12-01浏览:158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校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继续深入开展以“强化学习规范、促进管理创优”为主题的学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针对我校学风建设中依然存在的问题,结合我校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督查、整改、提升的路径,通过组织实施 “四查四清”专项整治,结合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学风建设实际效果。“四查四清”即:查课堂纪律,清理上课迟到、早退、吃零食、使用手机等课堂违纪行为;查考试纪律,清理考试违规、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查宿舍学风,清理夜不归宿、彻夜上网、玩游戏等宿舍娱乐过度行为;查学术诚信,清理学术论文抄袭等学术研究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1下旬—2010年1月下旬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下旬)
    (1)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学校传达活动主要内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学校举办优秀学生表彰暨学风建设动员大会。
  (3)各学院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学风建设方案,组织班级召开主题班会。
    2、活动实施阶段(12月—1月中旬)
    (1)学生工作处、学生自管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四查四清”活动的督查工作。
    (2)举办“校长有约”学生座谈会。
  (3)启动并实施“示范班级扶持计划”。
    (4)各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检查、抽查学生的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及宿舍学习、夜不归宿情况。
    (5)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学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特色教育活动。
    3、活动总结阶段(1月下旬)
    学校公布学风建设过程中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学生的参与情况,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和宿舍学风检查等学风检查结果,并向各学院发出学风整改意见或建议。
 同时评选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奖。
  四、工作重点
1、明确学习规范,强化学风督查。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通过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和组织新生进行学生手册测试,明确学校对学生的有关学习要求。各学院要采取可行措施加以专项整治,长期持续做好学风督查工作,对考试作弊、上课迟到、旷课、早退、课堂饮食及其它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少数学生不守课堂纪律的问题。各学院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风督查长效机制。学生处和自管会将加强学习纪律管理,加大对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并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和处理结果。
2、宣传先进典型,促进共同提高。学校将通过评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召开优秀学生表彰大会、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会等,选树一批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促进全体同学共同进步。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评奖评优的契机对学生特别是新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向典型看齐。同时,学校鼓励各学院在学院层面举办学生表彰大会和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
3、举办“校长有约”,共话学风建设。学生工作处将继续组织开展“校长有约”学生座谈会,搭建校领导与学生畅谈学风的平台。通过召开“校长有约”学生座谈会,加强校领导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校领导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解决学生在学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听取广大同学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建议,分析当前学风建设存在的普遍问题,大力推动学风建设。同时,让学生充分理解建设优良学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学风建设与学生自身前途和学校发展的密切关系,树立为学校发展做贡献的主人翁责任感。
4、强化新生指导,实现角色转变。一年级是大学生活的起点,如何让一年级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科学严谨的思维方式,是一年级新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加强对新生的学业辅导,加强新生与高年级学生之间的交流。通过开展教授系列讲座等活动,在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此同时,要开展新生大学生涯规划设计方案大赛,联系新生自身实际及入学以来的感悟,制定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5、实施“示范帮扶”,促进管理创优。学校将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选拔一批有鲜明特色的班级,作为国家级、省级先进班集体培育班级进行重点扶持。通过给予资金支持、指导培训等,推动各学院在班级建设工作中出新招、有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在学风建设中的带动作用,促进全校学习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示范班级扶持计划”分为班级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资助指导、项目验收等环节,各学院要认真动员符合条件的班级积极申报,并推荐1-3个班级参加学校评审。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制定出本单位具体的学风建设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学校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定期进行学风建设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报送工作总结,学校将结合学风建设督查情况评选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奖。
2、学院领导、辅导员、专任教师要经常性地深入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院要特别关注学习成绩较差、受过违纪处分以及其他需要特殊帮助的学生群体,引导和帮助他们积极投入到学风建设活动中来。
3、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在学风建设活动中担当骨干,积极投身到学风建设活动中去,用自己的言行影响身边的同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桥梁纽带作用。
  4、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学风建设方案和《学风建设“示范班级扶持计划”申请表》交至学生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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