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对“陶学子”进行资格审核,以此作为江苏省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陶学子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年度审核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
2. 有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计划,经校资助中心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数据库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的图片,图片如用手机拍摄应保证清晰可读;
3.《年度审核表》需经学院、学校和基金会三级审核,其中学院审核要求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请各学院登陆http://data.tspef.org/index.php?m=admin&c=index&a=login&pc_hash=按要求填写;
4.学生个人填报时间为9月15日—22日,各学院审核时间为9月15日—9月24日。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