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专职辅导员校内调配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苏师大人〔2024〕13号)要求,经辅导员校内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现发布2024年辅导员岗位调配需求并组织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调配岗位需求
1.校内非专职辅导员转入专职辅导员岗位
(1)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2.二级学院间辅导员轮岗岗位
(1)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2)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4)传媒与影视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5)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6)机电工程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7)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专职辅导员岗;
(8)敬文书院专职辅导员岗。
3.机关辅导员挂职岗位
(1)党委办公室秘书岗;
(2)校长办公室(校法治工作办公室)秘书岗;
(3)党委宣传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专职人员岗;
(4)纪委监督检查处专职纪检员岗;
(5)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联谊会)办公室秘书岗。
具体岗位要求和数量需求见附件1。
二、报名工作要求
辅导员调配工作是学校促进辅导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专职辅导员实践历练,提升学校学工队伍整体素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充分发动,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江苏师范大学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组织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专职辅导员校内调配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后,于6月21日前报送至学工处辅导员办公室。
联系人:李冉,电话:83656242,邮箱:525359298@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