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校企合作就业亮点,经研究,决定与江苏爱心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继续合作,联合成立第四期“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以下简称“先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数量
不超过50人(根据报名、面试等环节确定最终人数)
二、招生条件
1. 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无挂科、无违纪记录;
2. 有较为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方向,对冠名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及品牌具有较强的认可;
3. 有强烈创业意愿或创业实践经历的同学,创新创业各类比赛获奖者,学院就业创业信息员、创业社团干部、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三、班级建制
1. 先锋班挂靠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实行准班级管理机制。
2. 学生处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先锋班的管理和建设;
3. 先锋班利用课外和周末时间上课,学员须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班级管理,如有违反校纪、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学生处有权取消其学员资格;
4.免收学员培训费用。学员完成理论和实践课程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
先锋班课程包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两种形式。课堂教学注重内容的精选性、实用性,开展模块化教学,主要包括求职技巧、面试技巧,大学生就业力、领导力提升等就业实务,以及企业创办、创业能力提升等创业实务。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参观、实习、访谈、沙龙等内容。学员需按要求在指定环节提交总结报告。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须填写“爱心房产”就业创业先锋班报名表(附件),同时提交个人简历或职业规划书或创业计划书,报名材料打印版请于3月7日(周三)前送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科文一期5号楼2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956114004@qq.com,邮件主题标记为:先锋班+学院+姓名。联系人:朱老师,电话:83536984。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