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和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促进大学生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专兼职心理辅导员。
二、案例选题
案例选题应围绕大学生常见的日常心理问题展开,可从精神障碍类、情绪调节、家校沟通、危机干预、学习生活、考研实习就业、能力锻炼、人际交往等方面选题。
三、撰写要求
(一)真实性。案例选择须为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既可以是成功干预的案例,也可以是未能及时有效干预的事件,参评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二)完整性。参评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内容应包含当事学生的基本信息、问题发生的背景信息、事件发生及处理过程和事件处理结果及总结思考等四个部分,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可设副标题,每份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典型性。参评案例应具代表性和可借鉴性,案例及其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解决方案应具有普遍性和示范性,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四)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语言要简洁,表述要准确,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和不当政治言论;不得含有宣扬不良、消极和颓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内容;不得含有违背科学精神或存在明显封建迷信观念的内容;不得含有容易引起舆情的内容,不得含有存在争议的、未被证实的和缺乏依据的内容;不得含有个人隐私,案例内容应作脱敏处理,包括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隐去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具体学校、院系、住址、家庭等信息,以及事件处理的特别细节化描述),使读者不能够根据案例信息去对号入座;不得出现其它违背专业伦理的内容;表述应符合专业规范,内容应完整、表达连贯、逻辑清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征集活动,做好宣传发动,要将撰写心理健康教育案例作为总结经验、固化成果,促进自我提升的重要方式,积极思考、认真撰写。
2.各学院至少推荐1篇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并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psy@jsn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心理健康教育案例”。
3.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进行评选、表彰,并推荐优秀案例上报苏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活动,优秀案例将上报江苏省,江苏教育报将择优汇编成书,公开出版推广。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旭,电话:66310,办公电话:0516-8365624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