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对“陶学子”进行资格审核,以此作为江苏省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房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隐瞒真实情况,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不努力学习,行为恶劣的或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填写材料要求
1.陶学子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年度审核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
2.有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计划,经校资助中心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数据库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的图片,图片如用手机拍摄应保证清晰可读;
3.《年度审核表》需经学院、学校和基金会三级审核,其中学院审核要求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请各学院登陆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按要求填写;
4.学生个人填报时间为9月14日—17日,各学院审核时间为9月17日—9月21日。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