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7-05浏览:989设置

 

各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苏师大学委〔2017〕9号《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 ,各学院启动了学生暑期留校的申请及审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全校共有4500余名学生因考研复习、教学实习、学科竞赛等原因提出暑期留校申请。鉴于今年学生宿舍面临大面积调整和修缮,加之贾汪校区学生回迁等原因,目前现有空置宿舍资源非常紧张。为确保暑期学生留校的安全,保障学校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鉴于今年的特殊情况,暑期留校原则上只允许2014级备考研究生的学生、学院统一安排的教学实习及学科竞赛备战的学生、部分研究生提出留宿申请,其他情况原则上一律不予批准;为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申请留校的同学需经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方可办理住宿手续,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交的申请。
  二、住宿安排
  1.泉山校区
  (1)泉山南区
  ①现住泉南南区组团(23、24、25#楼)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组团(26、27、28#楼);
  ②泉山南区组团(32#)女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六组团(29#、30#、31#)
  ③其它宿舍留宿学生住原宿舍不动。
  (2)泉山北区
  ①6-9#楼集中住宿9#楼,且考入我校提前入住的2017级研究生也安排在9#楼(男生9#楼2单元、女生9#楼3单元)
  ②其它学生住原宿舍不动

  (3)泉山八组团:统一安排入住泉北10-13#楼(女生安排在12#楼、男生安排在10#楼、11#楼)。
  2.云龙校区:统一安排入住泉北10-13#楼
  假期留校学生于8月20日搬回原宿舍以便新生房间房间粉刷卫生清扫。(20号以后不搬的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91日各楼正式开楼。
  三、住宿办理
  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名单已在暑假留校安排的宿舍楼备案,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安全协议书到指定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为7月7日至7月9日。
  四、生活服务
  1.安排住宿的楼宇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被褥等生活用品学生自理。宿舍内家具、设施责任到人,使用时要珍惜爱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住宿费用每人每天1元;水费及照明费用每人每天1元(0#、32#特殊楼宇按实际收取费用)住宿时每人预交押金100元,多退少补
  4.泉山校区需使用空调的同学请提前到充值点充值: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窗口12,窗口13)时间:每周一、四10:00-16:00
  5.安排住宿的楼宇电开水器、洗衣机正常运行
  6.暑期留宿宿舍开关门时间:6:00 —22:00。
  五、有关要求
  1.留校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凭学生证出入宿舍;留校同学不得安排未申请留宿人员、校外人员入住宿舍
  2.暑假期间申请留宿的同学需按申请时间按时入住、离宿;如提前离宿需向院系申请备案,到宿管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中途严禁私自离宿
  3.留校同学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禁止在宿舍内做饭、留宿他人。出门随时锁闭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出楼要主动验证登记
  4.留校同学要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卫生,新粉刷的墙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5.发现陌生人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
  6.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假期留宿资格,并视情况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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