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19浏览:1139设置

各学院:

期末考试已经临近,为加强我校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视考前教育工作

1.考前诚信教育。学校将通过考试诚信教育海报、标语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学院可结合学校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2.考前纪律教育。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6年修订)》中有关考试违纪处罚条款,结合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

二、发挥学生骨干作用

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通过挂牌考试,亮身份的方式,带头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积极主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有条件的学院可以设置无监考考场,以制度创新促进学风建设、推进诚信教育。同时,要让学生骨干对考风考纪进行监督,劝阻并制止有作弊思想的同学,带动同学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诚信立人,为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考风做出贡献。

三、督促学生复习备考

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复习备考中,做到有备而考。加强与专任教师的沟通,及时了解、跟踪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心理疏导谈话,与学业困难学生共同分析学业落后原因,实施分类指导,设定合理的学习目标,帮助他们克服学习障碍,端正学习态度,逐步改善学习状况。要加强期末学风的检查,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迎考。

四、强化考试环节管理

学院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考力度,要深入考场,掌握考场动态,及时了解考场秩序和学生考试情况,配合监考教师做好清场工作,尽量排除可能导致学生作弊的因素。组织或协调处理考场违纪案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7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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