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0浏览:141设置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按照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将2026-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特别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和智育成绩排名均在所在班级前10%(含10%)。当年度修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成绩单为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从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中推荐报学生工作,由学校统一评定。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未进入所在班级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在档经济困难学生;

6.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所在班级前40%(含40%)。当年度修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成绩单为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从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中推荐报学生工作,由学校统一评定。

三、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1.推荐指标附件1。我校2026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98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1064名。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上报学生工作

3.学校评定。学生工作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评定后进行公示。

4.材料申报。学校将评审材料省教育厅。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兼得相应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不占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奖金就高发放。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联系人:孟祥里,联系电话:83656240,办公邮箱:xsc@jsnu.edu.cn,办公地点:学工35#207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指标一览表.doc

              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doc

              3.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4.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5.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一览表.xls

              6.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ls

              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8.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

20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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