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有关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助学贷款额度提升。为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做如下提示。
一、额度调整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二、申请流程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已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学生,可以根据需要,在最新贷款额限内,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贷款提额申请”查看相关功能,并按流程申请提高贷款金额。申请提交后,不可更改与撤销。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额,超过提额申请时间不可再提交提额申请。
如未在2021年10月22日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已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年度申请提额。
四、承诺与约定
1.借款学生提交提额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承诺按照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及弥补日常生活费的需要合理确定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勤俭节约。
2.贷款额度在提额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调整和审批后,在“学生在线系统”显示,并以“学生在线系统”显示的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五、答疑解惑
1.高校已经录入我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电子回执,还能申请提额吗?
回答:可以。只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论就读学校是否已录入电子回执,都可以申请此次提额。提额后的贷款余额会打入个人贷款支付宝账户,用于负担学生的生活费。请还未提交电子回执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将回执信息提交至所在学院资助辅导员处。
2.提额申请提交后,我还需要重新签订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吗?
回答:不需要。学生只需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即可。
六、温馨提示
1.贷款用于负担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及日常生活费,请学生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
2.请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就提高贷款金额事宜充分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提交提额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将默认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达成一致意见。
3.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避免蒙受损失。
4.请贷款学生珍惜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获得的学习机会,勤奋努力,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