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5浏览:885设置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强化宿舍安全教育

1.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各学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集中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坚决禁止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使用明火、豢养宠物、酗酒、抽烟等,提高防火、防盗意识,营造安全、整洁、温馨的宿舍环境。

2.严格落实宿舍晚点名制度。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宿舍晚点名制度,严查夜不归宿,对于走读学生和请假外出学生做到台账清晰。严格落实学校封闭管理规定,学生外出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学院做好学生请假记录,全面掌握在校学生和请假离校学生的信息。

3.深入走访学生宿舍。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关于开展“学党史,办实事”学生宿舍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通知》(学发〔2021〕46号)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宿舍走访调研,切实帮助学生排忧解难,并做好工作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尽快整改。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文明出行意识

1.加强教育引导。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学习、遵守校内校外交通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养成文明出行和乘坐合格、合法车辆的好习惯。

2.严守校园行车规范。学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等须自觉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遵循靠右行驶原则,减速慢行,不得有逆向行驶、手持物品或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禁止酒后驾车,驾驶电动车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消防通道、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电动车须统一在学校设置的充电桩充电,严禁恶劣天气进行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楼宇内充电,严禁私拉插线板等方式违规充电,严禁通过各种途径新购置电动车。

三、深入开展防诈骗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防诈骗教育。各学院要明确要求学生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学生防诈骗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积极通过班级群、公众号、学院网站、会议等各种形式,开展防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反诈“免疫力”,筑牢防诈“防火墙”。

2.做好防诈风险排查。各学院要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对已发生案件,要配合校地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举一反三,以案警示。

四、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救护能力

1.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学院要通过系列生动案例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知识培训,通过班会、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和宣传,引导学生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2.提升自我救护能力。学生在遇到险情时,应保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通过恰当方式呼救,确保自身安全,寻求专业人员的支援与救助,切勿盲目扑救,引发次生灾害。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制度,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覆盖每一位学生。

2.突出工作重点。各学院要关注把握学生宿舍、交通安全、防诈骗等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3.坚持工作规范。各学院、各班级要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做好相关过程性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留好工作台账。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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