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就医离返校工作补充通知

时间:2022-04-09浏览:1874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设区市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强化高校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苏疫指办发﹝202232号)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徐州市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在校学生就医离返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生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各类疫苗的校外就医行为,履行转诊请假手续,学院可以不指定教职工陪同,但要指派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强调疫情防控纪律和个人防护要求,确保学生执行“学校——接种点”两点一线行程轨迹。学生完成疫苗接种后立即返回,在校内隔离点进行三天健康监测,三天三检。

二、学生前往精神疾病类医院诊治、配药的校外就医行为,需要由学院指派在校教职工陪同前往,检查结束返校后,就诊学生以及陪同教职工均需入住校内隔离点进行三天健康监测,三天三检。

三、各学院副书记根据学生就医具体需求和校医的诊断意见,综合研判是否配备陪同学生就医人员。身体状况能够独自就医的学生,明确纪律要求和防护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不派专人陪同,交由专用车辆转运至相关医院诊治。对身体虚弱、病情紧急等无人陪同无法就医的情况,学院必须协调在校教职工陪同前往,回校后,就医学生和陪同教职工均进入隔离点健康监测。因校内转运车辆有限,转运任务重,遇学生紧急就医情况,学院首先考虑拨打120急救电话。

四、学生因“非十大症状”就医,离校前需向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交校医院转诊单、请假单(需注明所去医院、病情),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就医离返校情况登记表》,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审核,逐一审批。因同一病情需要多次进出校门就医的学生,需持当日校医院转诊单方可开具请假条。

五、学生到校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判断为“十大症状”并开具转诊单的,需及时向辅导员或者学院指定的专人报告出校就诊的情况,由校医院专车转运,学院无须指定专人陪同前往,但需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就医离返校情况登记表》,补开请假单。“十大症状”学生就医返校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

六、学生就医返校后需及时提交《就医返校学生情况说明》。在隔离点三天健康监测期间,每日上报核酸检测时间、结果和两码截图。就医返回学校的师生,务必直入校内隔离点,不得绕道自己所在宿舍、办公室等非隔离场所,从校门口至隔离点路程中不与他人接触、交流,全程做好防护。在隔离点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出入隔离点,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处置。校内转运车辆驾乘人员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更换防护用品,每天参加核酸检测,认真仔细做好转运车辆消杀工作。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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