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大学生年度人物”风采展评的通知

时间:2017-03-10浏览:388设置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师大学委〔2017〕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推荐,学校初评,教育科学学院陆欢欢等25位同学入围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第二轮,近期举行“大学生年度人物”风采展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及地点:3月15日(周三)18:00,敬文报告厅

  2. 参与对象:入围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第二轮的25位学生(名单见附件1)

  3. 展评形式:入围学生根据自身事迹特点,通过各种形式(如:PPT、微电影、演讲、朗诵、才艺表演等)充分展示个人风采,自我展示限时4分钟。

  4. 工作要求:请参评学生于3月15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将现场展示素材发送到jsnuxsc@163.com,并于3月15日(周三)13:00到敬文报告厅抽签、彩排。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对相关学生进行指导帮助,活动现场,各学院安排13名同学提前20分钟到场观摩(座次见附件2)。学校最终评选出10位大学生年度人物和15位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联系人:李晓宇,联系电话:83403123。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初评结果.xls

附件2.2016年 “大学生年度人物”风采展评座次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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