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245号)有关精神,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决定共同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为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辅助器具。为做好需求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我校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
二、其他事项
1.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将此作为服务残疾大学生的重要举措。省残联将组织初始评估,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免费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超出免费保障标准的,由学生本人负担。
2.相关学院于11月8日前将《残疾大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统计表”命名发送至邮箱27066760@qq.com。
3.联系人:彭晨,联系电话:83403260。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