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规范对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现招聘勤工助学学生4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我校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科文学院除外)。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学有余力,课余时间比较宽裕。
4.前一学期受过纪律处分或两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安排上岗。
5.每位学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招聘流程
1.应聘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和自身情况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择优推荐至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集中培训、上岗。
三、考核及酬金发放
1.各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处资助中心每月初集中发放上月勤工助学酬金。
3.勤工助学时长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8元。
四、其他
各学院于9月7日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