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7-06浏览:3292设置

各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苏师大学委〔2016〕16号《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各学院启动了学生暑期留校的申请及审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全校共有3500余名学生因考研复习、教学实习、学科竞赛等原因提出暑期留校申请。鉴于今年学生宿舍面临大面积调整和修缮,加之贾汪校区学生回迁等原因,目前现有空置宿舍资源非常紧张。为确保暑期学生留校的安全,保障学校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鉴于今年的特殊情况,暑期留校原则上只允许2013级备考研究生的学生、学院统一安排的教学实习及学科竞赛备战的学生、部分研究生提出留宿申请,其他情况原则上一律不予批准;为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申请留校的同学需经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方可办理住宿手续,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交的申请。
  二、住宿安排
  1.泉山校区
  (1)泉山南区
  ①现住泉南南区一组团(14、15、16#楼)男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二组团(17、18、19#楼);
  ②泉山南区四组团(23#、24#、25#)和六组团(29#、30#、31#)集中住宿32#;
  ③科文学院山上的学生男生统一入住泉山南区二组团;女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32#;
  ④其它宿舍留宿学生住原宿舍不动。
  (2)泉山北区
  ①6#楼集中住宿泉山南区二组团;
  ②其它学生住原宿舍不动。
  2.云龙校区:男生入住泉山南区2组团,女生入住泉山南区32#。
  假期留校学生于8月27日搬回原宿舍以便新生房间卫生清扫。(27号以后不搬的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8月27日各楼正式开楼。
  三、住宿办理
  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名单已在暑假留校安排的宿舍楼备案,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安全协议书到指定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2日。
  四、生活服务
  1.安排住宿的楼宇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被褥等生活用品学生自理。宿舍内家具、设施责任到人,使用时要珍惜爱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住宿费用每人每天1元;水费及照明费用每人每天1元(0#、32#特殊楼宇按实际收取费用)住宿时每人预交押金100元,多退少补。
  4.泉山校区需使用空调的同学请提前到充值点充值:
  泉南三组团20#楼北侧(中国银行东隔壁)充值点充值时间为每周一9:00—16:00;
  泉北三食堂向西150米(6#宿舍楼)对面充值点充值时间为每周三9:00—16:00。
  5.安排住宿的楼宇电开水器、洗衣机正常运行。
  6.暑期留宿宿舍开关门时间:6:00 —22:00。
  五、有关要求
  1.留校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凭学生证出入宿舍;留校同学不得安排未申请留宿人员、校外人员入住宿舍。
  2.暑假期间申请留宿的同学需按申请时间按时入住、离宿;如提前离宿需向院系申请备案,到宿管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中途严禁私自离宿。
  3.留校同学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禁止在宿舍内做饭、留宿他人。出门随时锁闭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出楼要主动验证登记。
  4.留校同学要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卫生,新粉刷的墙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5.发现陌生人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
  6.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假期留宿资格,并视情况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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