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
为深化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切实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效能,推动其在学术研究创新、特色品牌培育、团队协同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及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实现新跨越,经研究,现决定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首批立项的10家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
工作室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红石榴圆”工作室 | 常蒙 |
“逐光未来”工作室 | 戴冠 |
“大鹏辅导员”工作室 | 李鹏飞 |
“后浪”传承工作室 | 邱理翔 |
“领雁引航”工作室 | 李强 |
“大学生英语演讲训练营”工作室 | 张政 |
“鸿雁领航”工作室 | 魏麟欣 |
“职·航”就创工作室 | 郭志琼 |
“吾家有我”工作室 | 刘恒美 |
“红色导航站”工作室 | 周燕 |
二、验收内容
1.团队建设维度:查考工作室队伍建设情况,明确团队人员任务及工作内容;
2.制度规划维度:核查工作室规章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情况,同时评估建设方案与工作计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及阶段性落实成效;
3.科研成果维度:统计围绕工作室核心建设方向申报课题、发表论文、比赛获奖、指导学生参赛等情况;
4.育人实践维度:考察工作室在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心理疏导、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举措,评估项目覆盖学生规模、受益群体反馈及品牌影响力等;
5.辐射推广维度:评估育人成效以及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宣传教育与成果转化的实际效果,包括工作室所建立的平台、关注度及具有影响力的主要作品等;
6.其他事项:包括工作室特色项目、社会服务成效、跨部门协作成果,以及其他可体现建设价值的补充材料。
三、工作安排
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对照验收内容,结合实际提交建设总结材料。填写《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结项申请表》并提供不超过2000字的支撑材料,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至学生工作处210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要认真做好验收工作,以考促建,以评促改,通过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团队建设、成果应用,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和实践研究成果。
2.强化质量。各辅导员工作室报送的材料、成果要确保真实有效,着力推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展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果。
联系人:周若涵,电话:83656238
地点:学生工作处(西教5号楼)210办公室
邮箱:jsnuxsc_fdy@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