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6浏览:3109设置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后能够顺利完成就业入职和档案转递等工作。学校已与去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学发〔2024〕24号)文件,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的具体安排全面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的具体工作。为更好的根据今年的具体情况完成工作,现将需要强调及特别说明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办理流程

登录“江苏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jsnu.91job.org.cn)(以下简称省就业系统)→进入“就业信息”模块→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毕业去向登记(变更)→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dj.ncss.cn)(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进行去向确认(变更再确认)。

变更登记:毕业当年如果毕业去向信息有变,毕业生须及时联系学院就业辅导员在省就业系统中取消审核,毕业生重新上传相关材料,更新毕业去向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

确认时发现原信息有变更:学生须先在省系统更新,并联系学院就业辅导员上报全国登记系统后,再重新确认。

二、毕业去向登记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当前就业形势研判,为确保更多毕业生能够落实去向并准确填报信息,经研究决定,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1.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日;

2.学院审核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8日;

3.档案转递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特殊情况可延迟至8月25日前完成);

4.毕业去向登记确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离校后如需变更去向信息,须在此日期前完成更新并确认)。

三、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相关要求

1.积极组织,耐心指导。各学院须确保所有毕业生在毕业正式离校前完成首次毕业去向登记与确认工作,在8月25日前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确认全覆盖,如有生源异动毕业生应及时上报。同时,学院要做好通知的解读、答疑工作,针对有困难的毕业生,需摸清毕业生当前就业心态,了解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所需帮助,并做好后期跟踪、帮扶等工作。

2.规范填报,严格审核。各学院须按照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毕业生规范填报,具体操作可参照《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1)。毕业生填报完成后,学院须根据有关要求严格审核毕业去向、户档信息等,及时将省就业系统数据动态上报全国登记系统,确保“就业去向落实更新,数据信息核对上报一人”。

3.用心服务,有序转递。学院要本着以生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就业材料补办等就业服务,引导毕业生填写《协议书、推荐表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各学院要及时指导毕业生完成户档核验,设置去向登记信息表有效期,按照档案涉密的相关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由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派专人转递等方式有序做好离校时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工作,严禁个人自带和保管。有留档需要的毕业生,各学院要耐心解读政策,做好留档服务,应安排专人专柜管理毕业生留档档案。申请留档的毕业生需在6月3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与学院签订《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代存协议书》(见附件3),由学院保存至档案重新转递。

4.高度重视,真实准确。毕业去向登记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将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毕业生充分认识毕业去向登记的重要性,同时要扎实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动态统计工作,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去向状况,及时更新审核就业数据。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本科生联系人:高迎军83656252(56252);

研究生联系人:李君83656215(56215)。


附件1: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相关操作指南.pdf

附件2:协议书、推荐表补办申请表.docx

附件3: 江苏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代存协议书.doc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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