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4浏览:763设置

各学院:
  清明假期将至,为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落实节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组织各班级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和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是要注重预防传染疾病,道路安全、火灾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被骗、被盗。
  2.明确假期学生去向。节前要对学生假期去向进行登记,对留校学生、返乡学生(或外出旅游、参观、学习)、校外走读学生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要准确了解假期返乡学生的去向和联系方式,要指派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留校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生活,每天晚间对留宿学生进行点名。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3.坚持正确教育引导。要充分认识国际形势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观念,教育学生移风易俗文明扫墓,防范火灾发生,自觉保护环境,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做好舆情信息的搜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做好值班工作,强化安全信息沟通。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建立完善“宿舍—班级—学院”的信息反馈体系,开展好“宿舍晚点名”工作,确保信息反馈的全覆盖、无盲区。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突发情况的相关信息,争取工作主动权。假期中,学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学生宿舍区及“学子安心”总值班室的值班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突出教育重点。各学院要认真领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做好学生分类管理,全面细致地开展好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
  2.关注特殊群体。要加强对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考研(调剂)失败、情感危机、学业与就业困难、性格孤僻、身体疾病、经济特困等重点学生做好预警与关注。
  3.坚持工作规范。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将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各学院、各班级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时,应做好过程性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请各学院于4月8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表上传至学工档案系统“235405”栏目。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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