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文件精神,探索和完善高校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2.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制定和完善学校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4.保持与贷款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汇报学校贷款工作开展情况及组织实施新生“绿色通道”办理。
5.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开发和预审核、组织开展勤工助学考核和酬金核算等,通过开展系列勤工助学教育和宣传活动,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6.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指导各学院开展各类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及时将评定结果上报给各级主管部门,对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
7.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学生助学贷款代偿工作、临时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减免。
8.指导勤工助学发展服务中心学生开展励志成才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